亲爱的读者们,你们好! 今天我要跟大家聊聊一个最近很火的话题,就是高铁掌掴事件。 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相关的视频和报道,一个20岁的女孩在高铁上被后排的“熊孩子”多次撞到椅背,回头制止时遭到孩子家长的辱骂和掌掴,女孩反击后双方发生冲突。 事后,警方认定双方构成“互殴”,对女孩处以200元罚款,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罚款。 女孩不接受和解,申请行政复议。 这个事件一出,网友们纷纷表示愤慨和不解,为什么明明是受害者的女孩还要被罚款?为什么警方没有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?为什么面对他人的侵害,我们是不是只能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?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理? 这些问题也困扰着我,所以我特地去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家意见,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和感受。 首先,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互殴,什么是正当防卫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,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。 互殴则是指双方因为争执或者其他原因,相互用手或者其他工具进行打斗,造成对方受伤的行为。互殴属于故意伤害罪,一般会被处以罚款、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。 那么,这个事件中,女孩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呢? 我觉得,从视频和报道中可以看出,女孩的行为明显是正当防卫,而不是互殴。为什么呢?有以下几个理由: 一是女孩是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才进行反击的。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女孩并没有主动挑衅或者攻击孩子家长,而是在被孩子家长先辱骂后掌掴时才还手。 二是女孩的反击行为是适度的。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女孩在反击后,并没有继续打斗或者追击对方,而是坐回了自己的座位,并且等待工作人员的处理。 三是女孩的反击行为是被动的和防卫的。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女孩在整个过程中都表现得比较冷静和理智,并没有表现出主动性和侵害性。 综上所述,我认为女孩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,不应该被认定为互殴,也不应该被处罚。相反,应该给予她法律上和道义上的支持和保护。 那么,警方为什么要认定双方构成“互殴”呢?我觉得,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: 一是警方可能没有充分调查和分析案件的事实和证据。 警方可能只是根据双方都有动手打人这一表面现象,就简单地认定双方构成“互殴”,而没有深入分析案发起因、过错责任、行为性质等客观情节。 二是警方可能存在“和稀泥”的思维倾向。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,警方在处理这个事件时一直在劝说双方进行和解,并且给予双方相对较轻的罚款处罚。这种做法看似“简单方便”,但实际上模糊了“正”与“不正”之间的界限,既不符合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,也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 三是警方可能没有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反应。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,这个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,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支持女孩,认为她是正义的一方,应该得到尊重和赞扬,而不是被罚款和质疑。 所以,我觉得警方的处理方式是有问题的,需要进行重新审查和纠正。幸运的是,司法部已经就此事件发声,表示有3个问题需要厘清:什么是互殴?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“互殴”?该事件能否认定为互殴? 司法部援引专家的观点,认为该事件中女孩的行为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,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,不应被认定为互殴,也不应被处罚。 司法部的发声无疑是给了女孩一个强有力的支持,也给了公众一个明确的答案。我希望司法部能够进一步推动这个事件的妥善解决,让女孩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赔偿,让孩子家长得到应有的教育和惩戒,让社会公众得到应有的安慰和信任。 我也希望这个事件能够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和行动,如何才能有效遏制“熊孩子”现象?如何才能正确引导和教育孩子? 最后,我要感谢大家的阅读和支持,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有什么看法或者建议,欢迎在评论区留言。也欢迎你关注我的公众号,我会继续为大家分享更多有趣有料有温度的热点文章。谢谢! PCB捷配 https://www.jiepei.com/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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